全球化下都會的失衡發展:東亞政商代議體制的反思

趙永茂(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名譽教授)

2015/6/23

目次

    摘要

一、全球化下政商代議下都會發展的問題

二、從英美國家的反思中檢討東亞失衡的都會發展

三、公民及專業社會興起對東亞都會發展的衝擊

四、代議政治與社會代議的融合

五、結論

序言

東亞重要城市人口的爆炸、資源的耗盡、貧富的區域隔離、社會族群的對立、犯罪的提升、區域的失衡發展,已形成嚴重的邊陲衰敗及財政困難效應,這些失控的發展已形成國家集體的發展問題。東亞這些超大型的都會必須進入一個新的反省的時代,經由原來的政商代議結構,與市民社會各種專業菁英與利害關係群體的合作,整合公民協力力量,建立新的都市、區域市鎮、農村協力體制,重建都市空間、都市正義與區域內新的永續社會。

此外,東亞各大城市也應致力連結區域內城鄉空間與資源,建構以市民為中心的都會,發展具有多元價值特性的未來城市。另外,應依據國際現代建築協會的倡議,使現代都會具有有機性,創造具有大經濟、文化、歷史、綠水、小社會經濟等,綜合多元功能環境的永續城市,使大都會區成為一個移動的城鄉協力發展空間與資源共享治理系統。使東亞主要的都會從政商城市發展成為公民城市;從寡占價值都會發展成為多中心都鄉社會;從超級都會發展成為城鄉融合城市群。

關鍵詞:現代都會、永續城市、城鄉協力、多中心都鄉社會

Abstract

The population explosion, resource exhaustion, regional segregation, social group contradictions, rising crime, and unbalanced regional development in East Asian major cities have led to serious border area declining and financial crisis. Such uncontrollable development has created collective national development problems. Mega cities in East Asia ought to enter a new period of reflection, and encourage collaboration between traditional politician-businessman representative alliances, and new professional groups and stakeholders in civil society. By fostering such civil collaborations, mega cities can establish new mechanisms of cooperation that integrate urban, regional townships, and villages and reconstruct urban space, justice and new regional sustainable society.

In addition, these cities have to link regional urban and rural space and resources, to construct citizen-centred metropolitans, to develop future cities with plural values. Furthermore, it is necessary to follow the suggestions offered by Congrès Internationaux d'Architecture Moderne (CIAM), and to create a sustainable modern city with economics, culture, histor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he mega metropolitan will become a cooperative development space and resource sharing governance system. Thus the major metropolitans in East Asia will become citizen cities. They should be transformed from oligarchical value metropolitan to multi-center urban-rural society; from mega metropolitan to urban-rural integrated city groups.

Keywords: Modern city, sustainable city, urban-rural cooperation, multi-center urban-rural society

一、全球化下政商代議下都會發展的問題

在全球化、工業化、商業化及都市化的浪潮下,形成都會模仿成長(mimetic growth)效應,造成人口爆炸、資源耗盡,無止盡的都會、技術擴張。形成失控的都市成長,以及許多鄉村及偏遠地區環境、文化、歷史與地理資源的荒廢、衰敗與更趨邊緣化。由於二次戰後都市化的過度擴張與蔓延,以及都市政商在政治經濟及都市發展政策的主導和壟斷,進而形成都市經濟與社會、環境、文化發展上的斷裂與失衡,亟待建構市民城市替代政商城市。

雖然經過幾波的世界經濟危機,造成都市中產階級與貧民階級的經濟困境,但仍然更增加都市政商的結合與經濟擴張,嚴重缺乏市民活動與創作空間(citizen spaces and squares),形成都市的集體健康與心情的貧窮,造成都市政商階層與中產階層及中下層經濟社會的對立,加深都市中產階級與中下層社會對都市發展與都市活化、再生,乃至公共議題的冷漠。因此亟需重構對都市活化、再生,以及各階層社會菁英及中下層社會對都會政府或政權的信任與合作,共同進行城鄉及區域的治理改造與發展。

都市蔓延(urban sprawl)是一種不連續發展型態,跳過了靠近都市中心,而在更遠的地方發展,為一種蛙躍式的擴散,是一種市中心的人口產業往市郊移動的發展過程。Ewing(1997)認為都市蔓延存在著下列三個特徵:(1) 蛙躍式或散佈式的空間發展型態;(2) 商業帶狀發展型態;(3) 低密度或單一使用發展的大量土地使用擴張型態(許珮漩,2007:15)。而這些擴張與發展的現象,均亟待盤整和重構。

在全球化的發展浪潮之下,世界各國及各地區在都市化與經濟、科技、工商業發展主導下,不斷進行大都會經社擴張與城市複製,造成新型態的貧富階級對立,以及經濟、社會排擠與經濟、國土、環境、文化,乃至社會的失衡發展,都市的貧窮區的擴大,都市人的健康、環境、文化及社會關係的貧窮化,以及廣大農鄉地區的荒廢與發展退化,形成城鄉嚴重失衡發展問題(uneven development)。造成少數都會地區的過度擁擠發展,也造成廣大國土的荒廢、水源、空氣及河川的大量污染。

附表1所示,臺灣的臺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北北基)共有人口7,044,576人,佔臺灣總人口比例30.04%;東京都會區總人口35,682,460人,佔全日本總人口28.1%;韓國首爾首都圈人口為24,890,000人,佔全韓國總人口49.6%;此外,北京市總人口21,150,000人,上海市人口24,150,000人。可見東亞主要都市均是世界大型人口都會區。可見東亞地區台北、東京、首爾與上海、北京等大都會區的發展,已產生嚴重的擁擠、排擠與失衡的發展效應。在全球化的發展驅力之下,尤其在都市政權論(urban regime theory)與自由經濟擴張主義(liberal expansionism)的論述之下,東亞重要城市正如上所述,已陷入模仿成長與經濟發展壓力。不但造成都會人口的爆炸、資源的耗盡、貧富的區域隔離、社會族群的對立、犯罪的提升、區域的失衡發展,也造成區域失業與財政困境,以及都會邊緣縣市及全國偏遠農鄉地區,形成嚴重的邊陲衰敗及財政困難效應,這些失控的發展(uncontrolled growth)已形成國家集體的發展問題。事實上Ignacy Sachs 早在1987年即指出都會與經濟成長的極限(limits to growth),有待應用社會哲學(social philosophy)、人性與永續的需求,以及整合型政治及科際整合途徑,並多應用社會文化系絡(social-culture context)的解決方法,重視分配不均與社會排除(social exclusion)議題,平衡偏遠地區的發展(no-go areas),豐富發展理論,並注入未來都會決策與發展的脈絡中(Sachs, 1987)

這些在新政商與都會技術菁英操控下的都會擴張現象,亟待經由公共與區域治理的途徑,進行城鄉關係的重構(restructuring cities),政府、企業與社會關係的重構,經由民主治理的新型態(typology of democratic governance),重建都市政權的合法性與公民治理,公共參與及課責架構,形成新的城鄉及區域協力合作發展體系。建構結合經濟與技術發展、環境發展、文化發展、社會發展、歷史發展、地理發展,與在地及區域發展特色的新城鄉合體發展的新風貌與未來。

尤其近十年來,東亞幾個重要的都會民選市長,包括東京都知事豬瀨直樹、舛添要一;大阪市長平松邦夫、橋下徹;大阪府知事橋下徹、松井一郎;首爾市長朴元淳;臺北市長柯文哲等,均出自具有新政治與新社會思維的改革力量,人權或社會運動領袖,無黨籍領袖,或獲得新公民社會團體支持的新一代政治領袖。正代表東亞都會地區公民社會與新政治、新社會力量的興起。在這些新公民社會與新政治、社會力量興起的時刻,東亞失控的都會發展問題,亟待結合這些新領導人,與新政經社會改革的期待,迎向公民治理社會時代,重構新都會發展與新城鄉合體發展的未來。

 

表1 東亞世界級大型人口都會區

  北北基 東京都會區 首爾首都圈 北京市 上海市
人口 7,044,576 35,682,460 24,890,000 21,150,000 24,150,000
占總人口比率 30.04% 28.1% 49.6% 1.5% 1.7%
面積(KM2) 2,457 13,572 11,704 16,801 6,342
人口密度(人/KM2) 2,867 2,600 2,126 1,498 3,809
全國總面積 36,193 377,944 100,210 9,596,961 9,596,961
全國總人口 23,449,287 126,910,000 50,220,000 1,367,820,000 1,367,820,000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2015,縣市重要統計指標查詢系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2013年統計資料。

韓國統計局,2012。

 

 

二、從英美國家的反思中檢討東亞失衡的都會發展

依Kantor(Kantor, et al., 2012)等人的研究,在東亞幾個大城市中,東京既是首都城市,也是全球化的大都會區,1970年代以來的經濟發展,除了帶來過度擁擠的都市,也形成老舊住宅、環保及空氣污染的問題、都會區內成長不均、永續議題及自然災害威脅嚴重,更形成全球化與地方城鄉之間的緊張關係。另外根據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CDRF)的研究,自1979年中國經濟改革開放後都市快速發展,迄2013年已有6億7千萬人住在都市地區,由於都市的過度發展,已形成嚴重的環境保護、永續發展、公共安全、人口流動、社會倫理、健康衛生、市民社會發展、社會控制力薄弱及都市治理等問題(CDRF, 2013)。此外,根據Rii and Ahn(Rii and Ahn, 2002)的研究,韓國都會發展也形成環境污染、空間擁擠、社會福利與弱勢族群的照顧、交通擁擠、永續環境及市民治理等問題。因此漢城市也提出清溪川復原計畫、多元中心的都市結構、永續發展的首爾、在地傳統的建立以及綠色、生態、低碳城市的重建等問題(李明博,2006)。此外,根據黃麗玲教授的研究,1980年代臺北市快速都市化之後,臺北都會區固然在建築、交通、產業有快速的建設與發展,但是仍然有嚴重的過度重視園區化、資訊化等知識產業,而忽略永續環境、社會排除、社會再分配、多重弱勢區域、內城再發展困境、房地產化以及人文、永續空間再造等問題(黃麗玲,2013)

然而依據英、美等國家的經驗,Jewson, Nick and MacGregor等人在有關轉型城市的論述(Transforming Cities)中,提及大都會應經由更多的參與創新(reinvention of participation)、城市願景與形象改造,以及創造公私合作機制,致力建構具有工業經濟、文化環境、創意特色、永續發展,以及城鄉協力,協助建設貧困地區,發展多元中心的都鄉合體社會。

此外,如上一節Sachs所言,都會政府應運用治理及合夥的發展途徑,重建新的公共財務管理與會計型態,將與附近城市與鄉鎮之間的合夥與合作計畫,納入都會政府的政治改造議程中。並將區域內NGO或私有的公共服務機能,納入地方政府的社會授權與分權的服務體系中。並將都會區域內的鄉鎮與縣市的相關發展責任,納入都會的合作與共同發展體系之中(Sachs, 1987; Considine and Giguère, 2008)。使都市內過度擁擠與污染的區域、老舊市區、貧困社會、弱勢族群與社會排除等問題,有了更多延伸發展的空間與資源可資利用。並將附近鄉鎮與縣市有關綠水與自然環境資源、歷史、文化、宗教與地理及社會的資源與創新力量,經由合作與共同治理的途徑,不只發展經濟、科技、工商業、高級住宅等方面的特區或新市鎮,而能發展更多元的綠水帶、歷史、文化、農漁、各種特殊運動休憩區域,以及各階層社會或公民社會的創新、生活與活動廣場。使原有擁擠、污染、排他、政商壟斷、商業與經濟為主的都會,成為具有市民多元活動功能與空間的開放資源城市(open source city)與市民都會。

在亞特蘭大等美國都市,企業菁英與代議菁英位居核心位置,故企業菁英特權在政商治理聯盟中受到保障,而都市中的社會菁英階級則讓企業利益不致與社會脫節,形成一種多元互惠的狀態。而這些政商與社會菁英,經由地方治理途徑促動地方政商階層對都會資源控制的鬆散,也促進市民階級的合作。亟待發展促進政商與社會菁英,乃至市民社會合作的新都市政體(Stone, 1993)

由於高度的都市成長與工業發展,過度追求企業精神,失去社會與環境正義,形成許多都市的社會病理、都市貧窮,形成新的反都市化與反工業化思潮,不斷重建新市鎮,進行新城鄉與新區域合作發展規劃,也重建都市政權與都市治理結構,進行都市發展的反思與診斷。企圖創新都鄉合作政策,推動都市空間與發展結構的改造,促進貧窮地區的重建,與中小企業及市民空間、事業的再發展。同時進行地方(含基層grass-root與社區community)分權(decentralization)與再發展計畫(re-development),提出更寬廣的城鄉一體(區域內政府)及合作發展架構,也促成都市新的文化與社會變遷(Stone, 1993)

英國從一九七九年至一九九七年的近二十年間,其地方政府結構逐漸從雙層結構轉變為單一結構,中央控制的密度變高;但同時也讓新增設的許多準政府機關和派任機構,大量參與地方治理的運作,減輕民選地方政府的責任與工作。另外,有別於傳統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及國會已授權予蘇格蘭、威爾斯、北愛爾蘭,設立許多非民選的地區議會;而歐盟亦透過監督與財政等制度的協助,對於英國地方政府在這方面的運作與發展產生影響(Benington and Harvey, 1999: 197-221)。尤其在一九九七年新工黨政府執政後,在「社區新政」(New Deal for Communities)與其他相關政策推動之下,積極鼓勵地方鄰里與夥伴協力組織的設立。因而使得更多的鄰里的、區域的、超國家的多層次治理組織共同參與地方公共事務。

根據日本東京大學大方潤一郎及村山顯人兩位教授的研究,東京都會區應面對新的挑戰,如何面對經濟與人口的低成長及高齡化社會,應該要有都會發展的新史觀,致力改造都心的過度擁擠,以及文化、歷史保留區、綠水廊道、郊區等自然資源景觀的重建,同時發展小樓層與小家庭房屋建設,實現下一代的運動休閒夢想,以及都會循環與再生能源的發展(Okata and Murayama, 2010)

三、公民及專業社會興起對東亞都會發展的衝擊

在許多現代都會的政治與選舉過程中,不少民選地方政治菁英,與都會內各類經濟社會、家族與企業集團,有許多複雜的政治資源與政商合作關係,使得都會代議政治與政府,不但容易形成許多隱形的政商關係與派閥政治結構,形成都市規劃與發展被這些隱形的、封閉的關係與互動結構所制約。特別是在與經濟及工商業發展與利益的主導之下,形成都市發展的壟斷與封閉結構,型塑一個缺乏監督、開放與課責的都會政府與代議體系(如圖1所示)。愛爾蘭科克大學(University College Cork)教授Catherine Forde在愛爾蘭的地方政府改革的研究中,即指出地方政府的改革應致力強化地方民主及公共服務,尤其應削弱地方民代的決策角色,以及減低對地方公務人員的過份信任,並多注意引進地方各類民間團體或學校的專家,以及政策利害關係者的意見(Forde, 2005: 137-148)。其目的也在加強對地方立法與行政過程的民主參與、監督及課責。

但是相對而言,自上個世紀1980年代起,各國現代都會由於社會團體包括各類NGO、社團與財團法人的大量擴充,以臺灣為例,從1989年到2013年各類民間團體由1276個成長至53249個,共成長41.73倍2。 尤其在都會地區形成許多活躍的市民社會團體、市民社會運動者與各類公共議題專家,他們更積極的要求參與都市規劃與都市公共議題的討論與決策,形成社會代議力量與運動,挑戰都會政商代議結構,要求協助代議政治,建構更多開放、參與、對話與課責制度,由社會代議的公共參與,協助原來政商代議政治在都市公共政策決議過程中的不足與傾斜。

圖1 從政商代議到社會代議協助與公共治理的後代議都會政治與自治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除了現代公民社會的發展與社會運動的興起之外,如前所述,近十年來,在東亞幾個重要的都會區中,如東京都知事、大阪市長、大阪府知事、首爾市長與臺北市長的選舉,東亞這些重要都會的民選市長,幾乎在這些公民社會發展與運動的浪潮鼓舞之下,都被傳統政黨的維新、改革派、無黨籍人士、民運、人權及社會專業人士勝選與攻佔(請參閱附表2),形成東亞大都會的改造浪潮與契機。顯然東亞這些超大型的都會必須進入一個新的反省的時代,經由原來的政商代議結構與市民社會各種專業菁英與利害關係群體的合作,整合公民協力(civic cooperation)力量,建立新的都市、區域市鎮、農村協力體制,重建都市空間、都市正義與區域內新的經濟、社會、文化、環境與永續社會。

 

表2 東亞大都市市長比較表

  台北市 首爾市長 東京都知事 大阪市長 大阪府知事
姓名 柯文哲 朴元淳
Park Won-soon
舛添要一
Masuzoe Yoichi
橋下徹
Hashimoto Toru
松井一郎
Matsui Ichiro
政黨 無黨籍 無黨籍(2011)
民主統合黨(2012-2014)
新政治民主聯合(2014-)
自民黨(2010/4以前)
改革俱樂部
新黨改革(2010/4/23-) (自民黨與公明黨支持)
大阪維新會(2010/4)
日本維新會(2012-)
自民黨(2010以前)
大阪維新會(2010-2012)
日本維新會(2012-)
任期 2014/12/25- 2011/10/27-
2014/6/4-
2014/2/11- 2011/12/19- 2011/11/27-
背景 外科醫生
2014年選舉得票率57.16%,得票數853,983
(KMT連勝文得票率40.82%,得票數609,932)
人權律師
2011年補選打敗執政黨大國家黨候選人羅清瑗
參議員(2001-2013)
厚生勞動大臣(2007/8/27-2009/9/16)
律師
大阪府知事(2008-2011,無黨籍,但自民黨與公民黨支持)
最年輕的知事(1969年出生)
近年因針對慰安婦問題發言頗受國內外批評。
大阪府議員(2003-)
右翼政治世家
與橋下徹同屬大阪維新會,共同推動大阪府市合併(大阪都構想)
前任 郝龍斌 吳世勳
(大國家黨,2011年反對在野黨多數的市議會推行學生免費營養午餐計畫,而推行公投,但投票率不足而辭職)
豬瀨直樹
(無黨籍,作家、學者、副市長。2012年接任石原慎太郎;2013年因政治獻金案下台)
平松邦夫
(無黨籍,但民主黨與自民黨支持)
橋下徹

資料來源: 作者整理。

 

學者John Stewart與Gerry Stoker研究英國如何在新左(the New Left)新右(the New Right)政治(策)中建構社群政府時,即提出一個新觀念,將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視為一種「社群政府」的關係,以超越傳統的視野來處理問題。整合各種的利益、價值與衝突,建立一個社群政府(Stewart & Stoker, 1989)。東亞都市政府也應致力結合區域內水平與垂直政府間關係,並與各類公民社會專業菁英與企業團體的力量形成區域社群政府,或如Stone所言的治理聯盟(governing coalition)(Stone, 1993),努力重建都會治理體制,建構未來都會、開放都會與市民都會。

從美國亞特蘭大的例子可以看出,資源配置越不均勻,政體保護特權的傾向就越嚴重。由於對公民社會關照的失衡導致政策上的偏差,而這些問題光靠選舉式的民主無法解決。一個真正有效能的政體必須理解社會分歧,並且藉由社會學習去幫助社會中的弱勢族群(趙永茂,2012:7-22)。如圖2所示,一人一票的選舉是不夠的,也無法對抗特權與原有政商代議體制,為了使在選舉後增加代議權力的開放與課責,必須引進公民的公共政策權。如上所述,讓社會的專業者與利害關係人參與公共議題與公共政策的討論,促進政治代議與社會代議的融合,監督與輔助都市的代議決策過程,讓政商代議獲得更實質的改善,也使得都市未來的發展,更符合多元發展與都市市民的需求。

圖2 民主政體中兩種公民權利系統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都市的政治權力,本應建立在人民及社會的信任與授權,都市的政策與法律,應建立在人民與社會的需求,以及都市長期的發展需要,而這些來自社會與都市的需要,均應經過政黨、各級政府行政專業人員、各層級社會專業人員,以及各類型政策與法律利害關係人代表,共同協商,並經過一定的制度與程序決定。而這些協商制度與行為的發展,則建立在對人民及社會在組織與參與能力的信任。而這些來自於都市政權對人民及社會的信任,亦將有助於人民及社會對都市政府及政黨的信任。而都市政府與社會之間信任關係的提升,將會促進都市政體與社會更緊密的合作,也有助於強化公民社會的公共責任與角色,增加對政府貪腐的監督,及都市政府權力及能力的反省;同時亦有助於人民及地方社會自我創新及管理能力的提升,以及自我控制能力的成長;因此,都市政權應積極增加對公民社會的信任,以及強化與公民專業社會的協商(趙永茂,2013)

四、代議政治與社會代議的融合

1933年《雅典憲章》(Charter of Athens)便提出,把城市及其周圍影響地區做為一個整體來研究及規劃,解決居住、工作、遊憩與交通四大功能。國際現代建築協會(CIAM)第11次會議中,年輕建築師再提出都市應朝向人性化挑戰,反對功能主義、機械美學為基礎的現代主義。1977年《馬丘比丘憲章》(Charter of Machu Picchu),更強力主張如何有效使用人力、土地和資源,如何協調城市與周圍地區的關係,認為雅典憲章四項社會功能犧牲城市結構的有機性,應創造綜合多功能環境。強調永續城市、明日都市及市民需求,以及都市發展的差異性、多樣性(柯志昌,2014)。2003年新雅典憲章,更強調社會連接性、環境連接性、空間整合、城市網絡、健康、智慧城市,應連結區域內城鄉空間與資源,致力建構以市民為中心,發展具有多元價值特性的未來城市。而這些夢想的達成,就如同T. Kuhn典範轉移(1962)的概念,均有賴搭建結合公民社會的創新理念和動能,經由社會代議協助政治代議的公共治理體制加以實現。

此外,前倫敦市長Ken Livingstone在2005年也提出各大城市因針對減碳進行合作,並催生了以城市為單位的減碳聯盟C40(Cities Climate Leadership Group)的誕生,截至2013年,全球已有58個城市參加該聯盟,從已開發國家的城市,如紐約、柏林、倫敦、東京、首爾與香港,到開發中國家的巴西聖保羅與埃及開羅等各大洲的大城市(柯志昌,2014)

根據OECD的經驗,雖然都會的競爭力(competitiveness)和生活品質(the quality of life)仍然是當前都會發展的兩大問題,但是都會仍應致力發展社會凝聚(social cohesion)、社會團結(social solidarity)。其中需要在都會區域中連結中央及地方的社區目標,並且共同建立更民主、平等的社會。在都市治理過程中,首重都會治理問題的對話(dialogue),這些綿密的對話是民主與政治社會穩定的基礎。這些分析和資訊交換,也有助於釐清都會治理中的政策論辯,以及發展各種適應國家、各大都會與地方系絡的政策。現代都會,亦應努力更新人類和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增強政府與民眾間的信任,並改革都會的治理機制和公共財政,以及區域內政府間的共同環境問題(OECD, 2001: 23-24; 32-33)

此外,將後工業城市、社會剝奪城市,進行都市、區域空間與內部改造,使都市不再只是政商控制及經濟發展的城市,而同時兼有環境、地理、文化、歷史與社會改造與發展的都會。同時重視社會與經濟發展的二元城市(dual city)。像英國Glasgow City,既是工業城,也是文化城,它不只是重視經濟、工業的城市,也是重視社會、永續及文化需求的市民社會城市(Moon and Danson, 1997: 73-86)

如前所述,依據國際現代建築協會的倡議,現代都會應建立具有有機性、創造具有大經濟、文化、歷史、綠水、小社會經濟等,綜合多元功能環境的永續城市,而這些理念的實踐,亟需做區域內城鄉的連結與空間整合,建構完整的區域內城鄉結盟網絡。其目的在創造一個移動的城市與空間,讓擁擠的、污染的城市居民,利用假期可移動到鄰近縣市或鄉鎮,親近具有豐富的非經濟的文化、歷史、環境的空間與資源。顯示以都心及經濟價值為主的都市發展需要做更大的調整,而應建構城鄉協力發展架構,協助鄉村地區的文化、歷史、環境等資源的保留與創新,形成新的城鄉共同發展、保留與創新的區域治理聯盟結構。

A. Giddens認為,第三條路不只可以振興社會民主(social democracy)政黨或政體,並認為傳統公領域下的政府已無法充分反應人民的需要(Giddens, 2000: 163-164)。政府機關應有新的變革,而且要變得更具開放性和回應性。民主選舉只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更應強調公共參與與民主創新,以補強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信任(trust),改善政策過程,以進一步強化政府的正當性。選票票箱只是民主的一部份,地方議會仍須直接多方面聽取地方社會的觀點。而且應用新的治理形式,讓地方民眾及公共使用者參與,強化公共課責,使地方領導人更具透明性和可課責性。也因為人民及其相關團體公共參與及公共投入(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involvement)的增強,開啟對代議民主機制新的挑戰(Newman, 2001: 128-130)

公共參與為近年來的民主創新(democratic innovation),以適應日漸增強中複雜、異質、分化與動態的社會需求(Kooiman, 1993)。尤其中央或地方政府處理的公共事務,涉及連結政府、公共服務的傳遞者、使用者、市民及各類政策的利害關係者。此外,由於國家權力不斷分散、授權、釋放,因此原先的代議機構已經無法再壟斷、控制決策;而是應運用新的制度去連結國家和人民與社會,以回應參與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的挑戰,以及代議體制的課責問題(accountability)(Newman, 2001: 40-41)。

綜合而言,我們需要建構一個在公民社會與專業菁英協力下的都會發展架構,如圖3所示,應從一個政商壟斷、代議壟斷的城市,發展成為市民城市、開放城市,由社會代議輔助政治代議,積極推動代議政治與社會代議的融合,共同型塑未來城市的願景,同時監督及課責政商代議政體,增進政治與社會的信任及合作。並由原先的交通、空間的壅塞與污染,以及以經濟為中心所造成的社會排擠與排除,發展都市社會包容與分配正義,並致力城鄉協力合作,進行空間的改造與創新。並經由原先以都會或都心為中心的型態,致力發展區域內城鄉協力結構,讓以都會經濟、科技、知識為中心的結構,型塑區域內新的、城鄉共構的經濟、社會、文化、歷史、環境與地理多元中心,豐富城市及鄰近城鄉居民的生活環境與空間。

圖3 公民社會協力下都會發展的重構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五、結論

都市(政權)治理結構,希望能包括區域間、市民社會企業之間各類夥伴間的合作,均能十分有效益,並能有效改善及調適變遷中的都會政策環境,建立好各都市間的協調結構,形塑新都會政府間的正當性(legitimacy)。為達成這些目標,則需要建構一個以人民為中心(people-centered)的地方民主機制。以及形塑經由授權(empowered)市民與強社區政策的架構才能達成。而這些做為,則需要有充足的資訊和參與,以及地方的決策過程需要更多透明和負責(transparent and accountable)(OECD, 2001: 39)

都會治理主要在發展公私間合夥機制,授權社區和個人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來影響地方的經濟重構與改變原先都會剝奪(urban deprivation)和社會排擠(social exclusion)的都會治理型態(Jewson and MacGregor, 1997:1)。尤其企業型城市應致力重構地方形象(re-imaging localities),在地理經濟與地理政治基礎上,重新設計經濟治理架構,應創造更好的領導、決策機制和系統,以及有效的評估與課責機制,更長期的策略、願景,運用由下而上及市場區力、行動取向以及公司、法人協商等方式,重新建構企業城市與區政府團隊等新的公私合夥團隊與網絡(Jessop, 1997: 28-41)

東亞重要城市,已陷入模仿成長與經濟發展壓力。不但造成都會人口的爆炸、資源的耗盡、貧富的區域隔離、社會族群的對立、犯罪的提升、區域的失衡發展,也造成區域失業與財政困境,以及都會邊緣縣市及全國偏遠農鄉地區,形成嚴重的邊陲衰敗及財政困難效應,這些失控的發展已形成國家集體的發展問題。應記取英美國家的發展經驗,多應用社會哲學、人性與永續的需求,並多應用社會文化系絡的解決方法,重視分配不均與社會排除議題,平衡偏遠地區的發展,豐富發展理論,並注入未來都會決策與發展的脈絡中。

近十年來,在東亞幾個重要的都會區中,如東京都知事、大阪市長、大阪府知事、首爾市長與臺北市長的選舉,東亞這些重要都會的民選市長,幾乎在這些公民社會發展與運動的浪潮鼓舞之下,都被傳統政黨的維新、改革派、無黨籍人士、民運、人權及社會專業人士勝選與攻佔,形成東亞大都會的改造浪潮與契機。顯然東亞這些超大型的都會必須進入一個新的反省的時代,經由原來的政商代議結構與市民社會各種專業菁英與利害關係群體的合作,整合公民協力力量,建立新的都市、區域市鎮、農村協力體制,重建都市空間、都市正義與區域內新的經濟、社會、文化、環境與永續社會。

此外,東亞各大城市也應記取2003年新雅典憲章所揭示的論述,應多強調的社會連接性、環境連接性、空間整合、城市網絡、健康、智慧城市;同時致力連結區域內城鄉空間與資源,建構以市民為中心的都會,發展具有多元價值特性的未來城市。另外,如前所述,依據國際現代建築協會的倡議,現代都會應建立具有有機性、創造具有大經濟、文化、歷史、綠水、小社會經濟等,綜合多元功能環境的永續城市,而這些理念的實踐,亟需做區域內城鄉的連結與空間整合,建構完整的區域內城鄉結盟網絡,創造一個移動的城鄉協力發展空間與資源共享治理系統。使東亞主要的都會從政商城市發展成為公民城市;從寡占價值都會發展成為多中心都鄉社會;在政治代議與社會代議的融合、協力之下,從超級都會逐漸發展成為城鄉融合城市群。

 

 

 

《註釋》

  1. 本文初稿曾發表於2011年6月21-22日,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中國大陸研究中心舉辦之「農村治理、社會組織與社會結構」學術研討會。
  2.  

    英文參考文獻

  3. Benington, John, and Janet Harvey. 1999. "Networking in Europe." In Gerry Stoker ed. The New Management of British Local Governance .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7-221
  4. CDRF(China Development Research Foundation). 2013. China’s New Urbanization Strategy. New York: Routledge.
  5. Considine, Mark and Sylvain Giguàre eds. 2008.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Local Governa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6. Forde, Catherine. 2005. “Participatory Democracy or Pseudo-Participation? Local Government Reform in Ireland. ” Local Government Studies, 31(2): 137-148.
  7. Giddens, A.. 2000. The Third Way and Its Critics. Cambridge: Polity Press.
  8. Jessop, Bob. 1997. “The Entrepreneurial City: re-imaging localities, redesigning economic governance, or restructuring capital?” In Transforming Cities: Contested Governance and New Spatial Divisions. Jewson, Nick and Susanne MacGregor (eds.) New York: Routledge.
  9. Jewson, Nick and Susanne MacGregor (eds.) 1997. Transforming Cities: Contested Governance and New Spatial Divisions. New York: Routledge.
  10. Kantor, Paul et al.. 2012. Struggling Giants: City-region Governance in London, New York, Paris, and Tokyo.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1. Kooiman, J. 1993. Ed. Modern Governance: Government-Society Interactions. London: Sage.
  12. Moon, Gerry and Mike Danson. 1997. “Beyond Culture City: Glasogw as a ‘dual city’.” In Transforming Cities: Contested Governance and New Spatial Divisions. Jewson, Nick and Susanne MacGregor (eds.) New York: Routledge.
  13. Newman, Janet. 2001. Modernising Governance: New Labour, Policy and Society.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14. OECD. 2001. Cities for Citizens. Paris: OECD.
  15. Okata, Junichiro and Akito Murayama. 2010. “Tokyo’s Urban Growth, Urban Form and Sustainability.” In A. Sorensen and J. Okata eds. Megacities: Urban Form, Governance. And Sustainability. Springer.
  16. Rii, Hae Un and Jae-Seob Ahn. 2002. “Urbanization and Its Impact on Seoul, Korea.” In Ian Douglas and Shu-li Huang eds. Urbanization, East Asian and Habitat II. Taipei: Chung-hua Institution for Economic Research.
  17. Sachs, Ignacy. 1987. Development and Planning.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8. Stewart, John and Gerry Stoker. 1989. The Future of Local Government. Basingstoke: Macmillan Education.
  19. Stone, C. 1993. Regime Politics: Governing Atlanta. Lawrence Kansas: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
  20.  

    中文參考文獻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2013年統計資料。
  22.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2015,縣市重要統計指標查詢系統。
  23. 內政部人民團體全球資訊網,http://cois.moi.gov.tw/moiweb/Web/frmForm.aspx?FunID=e89adb5e8b5b4b81。
  24. 李明博,2006,《1%的可能:韓國首爾李明博的夢想奇蹟》,台北:達觀出版。
  25. 柯志昌,2014,《地方治理思維與政策工具運用之研究》,台北:韋伯文化。
  26. 許珮漩,2007,《臺灣都市蔓延之影響因素分析》,台北: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論文。
  27. 黃麗玲,2013,《全球化、社會不平等與社會排除:臺北市萬華區的都市空間治理分析》,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NSC 100-2410-H-002-179)
  28. 趙永茂,2012,〈東亞民主社會的重構方向—從政商代議體制到社會代議的結合〉,《文化、民主與兩岸關係的東亞觀點》,台北:東吳大學、愛知大學、松慧出版社,頁7-22。
  29. 趙永茂,2013,〈民主協商與社會信任的雙重構建〉,「社會科學與國家建設」學術論壇—「重新發現中國論壇」之十八(12/28-29),上海:復旦大學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主辦。

 

文中注釋

  1. Open source city and placemaking, http://ecosistemaurbano.org/?s=organised.
  2. 中央社會團體與職業團體在1989年時1276個,地方社會團體與職業團體在2007年時登記有31819個;2013年中央社會團體與職業團體有12276個,地方社會團體與職業團體則有40973個。資料來源,內政部人民團體全球資訊網,http://cois.moi.gov.tw/moiweb/Web/frmForm.aspx?FunID=e89adb5e8b5b4b81。

回文章列表